我校徐雄卫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未按期注册或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深圳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深大〔2017〕289号)文件要求,为维护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,保证在校生数据的准确性,我校拟对徐雄卫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,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25日至10月6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室反映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受理人:冉老师
受理地址:华体会手机版,华体会(中国)A902学籍室
联系电话:82113042
附件:拟退学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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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5日